管理局:應加強對中醫養生類節目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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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社會對養生保健關注度日益提升,各級電視臺開辦了不同型別的養生類節目,向公眾傳播疾病預防及養生保健等科普知識,其中,中醫類養生節目更是深受觀眾歡迎。但不容忽視的是,部分養生類節目含有缺乏甚至違反醫學常識的養生內容,或是進行虛假宣傳,變相推銷藥品、保健品、器械,嚴重誤導消費者。

管理局:應加強對中醫養生類節目的指導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官方網站今天釋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對中醫養生類節目指導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中醫藥管理部門推動建立中醫養生類節目審查機制,加強對中醫養生類節目的指導,並強調禁止醫療機構在中醫養生類節目中變相釋出中醫醫療廣告。

這並不是有關部門首次提出禁止養生類節目變相釋出廣告。2014年,國家廣電總局相繼叫停“健康365”和“杏林好養生”等養生類節目,之後更是釋出通知,規定健康養生類節目只能由電視臺策劃製作,演員和社會名人不能擔任主持人,聘請的專家有明確的職稱門檻,並嚴禁商業廣告的植入。以上整改措施令人拍手稱快。

而此次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下發的《通知》則針對中醫養生節目亂象,要求各地中醫藥管理部門要主動向本地區廣播、電視等媒體提供中醫藥文化與科普專家資源,加強與中醫養生類節目製作機構的溝通交流,配合新聞出版廣電部門,做好中醫養生類節目和出版物稽核和監管,推動建立中醫養生類節目審查機制。

此外,中華中醫藥學會和各地中醫藥學會可根據中醫養生類節目需求,推薦行業內認可的中醫藥文化與科普專家,並協助進行有關專家資質和節目內容稽核,發現問題及時改正。

關於中醫養生節目變相釋出廣告的行為,《通知》要求中醫藥管理部門做好本地區中醫醫療廣告審批和監督工作,規範醫療機構行為。嚴禁醫療機構在中醫養生類節目中以介紹養生保健常識、接受患者諮詢為名,以推薦自身產品或服務為目的變相釋出中醫醫療廣告。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表示,規範中醫養生類節目,對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樹立中醫藥良好形象意義重大。此次《通知》旨在更好地向群眾傳播科學、準確、權威的中醫藥文化科普知識,貫徹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於做好養生類節目製作播出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中醫藥科普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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