腫瘤患者放化療不適怎麼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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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惡性腫瘤的治療,只有選用外科手術,挽救了許多早、中期惡性腫瘤患者。60-80年代以來,許多腫瘤學家認識到,腫瘤是全身性疾病,僅通過外科手術治療腫瘤是不夠的,必須配合放、化療。單用化療、放療也可使相當數量的病人得到緩解,部分在腫瘤治療中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手段。但放、化療常伴有不同程度的副反應,噁心、嘔吐便是常見副作用之一。

腫瘤患者放化療不適怎麼防治

惡性腫瘤預防的幾個要點

在腫瘤化療過程中,有70-80%的患者有不同程度的噁心、嘔吐,其發生率及程度與化療藥物的種類、劑量、聯合用藥數、用藥頻率、給藥途徑及患者的體質有關。放療所致噁心、嘔吐的發生於照射面積、分割劑量及照射部位有關。噁心、嘔吐可以分為急性嘔吐(通常嘔吐發生化療後1-2小時),延遲嘔吐(通常嘔吐發生於化療後48-72小時)。

化療所致噁心、嘔吐的機制目前仍不十分明確,可能與以下幾方面因素有關:

1、當化療藥通過血液或腦脊液作用於位於第四腦室底的化學感受區,使之釋放一系列神經遞質(如:5-羥色胺、滲巴胺等)和胃腸道的刺激啟用嘔吐中照而發生嘔吐;

2、前庭機制:有運動眩早症的患者其化療所致噁心、嘔吐程度一拌往較嚴重;

3、味覺與嗅覺:經化療患堵味覺可發生異常,導致進食時易產生噁心、嘔吐。

對於噁心、嘔吐的防治,止吐藥的選擇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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