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治療癌症轉移

本文已影響8.44K人 

由於惡性腫瘤具有浸潤性生長的特性,在一些情況下,腫瘤雖經過手術切除或放射治療,但在組織內可能殘留下一部分還具有活力的癌細胞,經過一個長或短的時期又繼續生長繁殖,在原來的部位重新長成相同型別的腫瘤,這個現象稱為復發。

如何治療癌症轉移

轉移是指惡性腫瘤細胞脫離其原發部位,通過直接蔓延,淋巴道,血道和種植等途徑擴散到身體的其他部位,甚至在多個器官內繼續增殖生長,形成同樣性質的腫瘤。

癌的復發與轉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二者的共同點是:復發癌與轉移癌的發生(病理型別)都與原發癌相同。不同的是:癌的復發是指癌在原來發生部位上生長,癌的轉移是指通過多種途徑擴散到身體的其他部位。復發是區域性的,轉移是全身性的。

根據腫瘤型別和轉移部位選擇治療方法

轉移性腫瘤治療方案需根據患者體力狀況、腫瘤種類、轉移部位進行綜合的規範化治療,不同腫瘤之間存在較大差異。如腸癌發生肝轉移,傳統的觀點認為,結直腸癌肝轉移為臨床Ⅳ期,已失去治療的意義。但腸癌肝轉移有其自身特點,腸癌的第一個也是最常見的轉移灶便是肝臟,同時再出現其他部位轉移的相對較少。

因此,腸癌肝轉移的治療首選仍是手術切除或者射頻,但要嚴格掌握適應證,全面完善術前檢查,不做無效手術,同時可結合化療、介入、中醫藥等綜合治療。而乳腺癌、肺癌等惡性腫瘤發生肝轉移後,往往還伴有其他臟器轉移。在這種情況下,常採取靜脈化療和中醫藥治療作為主要後續治療方案。

過去惡性腫瘤的治療研究目標是消滅腫瘤。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對腫瘤的認識不斷加深,我們的治療目標不再是一味強調消滅腫瘤,而是希望達到“帶瘤生存”、“與瘤共存”這樣一種平衡狀態。發生了癌轉移,並不是想象中的到了絕望的地步,通過合理的治療,往往能夠達到控制腫瘤、改善生活質量、延長生存期的目的,有些情況下甚至能夠獲得治癒的療效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