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萬例試管胚胎冰封醫院 無人認領將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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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萬例試管胚胎冰封醫院 無人認領將銷燬

  冷凍胚胎是世界上儲存“生育功能”的唯一成熟方法,這種技術是將通過試管培育技術得到的胚胎,存置於零下196℃的液氮環境中,得到長時間儲存。在試管嬰兒的治療中,胚胎在醫院的儲存期限是一年,但是有不少患者,胚胎遺棄在醫院長達十年之久。中秋前夕,江蘇省人民醫院釋出宣告,請2005年之前冷凍胚胎的夫婦儘快來認領,否則將對近萬例無人認領的胚胎做集中處理。

據江蘇省人民醫院生殖中心主任王瑋介紹,目前,十多個液氮罐裡儲存著上萬枚胚胎,其中1000多枚已存放了十多年,這些冷凍胚胎來自全國各地,多數是在江蘇省人民醫院進行試管嬰兒培育時留下的,但不少夫婦在冷凍胚胎後就再也聯絡不上了。為了胚胎的處理問題,生殖中心也一再嘗試和“凍胚”的父母聯絡,但70%以上都“失聯”了。這讓醫院陷入兩難境地,如果繼續儲存,醫院將付出更高昂的費用;如果選擇不儲存,因為尚無相關法律的規定,又涉及倫理,醫院又糾結這樣做合不合理。

王瑋說,胚胎必須存放在零下196度的液氮罐中,才能使胚胎代謝處於靜止狀態,儲存這些胚胎成本巨大,液氮費用昂貴,且需要不斷向液氮罐中進行新增,對醫院而言負擔很大。

按照我國衛生部2003年頒佈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人類精子庫倫理原則》規定:冷凍胚胎之前,生殖中心和患者夫婦必須簽署《知情同意書》,自冷凍之日起,冷凍儲存期為一年,冷凍費每月180元,一年後不想繼續冷凍的,簽字後當面銷燬,繼續儲存要續交費用,逾期6個月不續費視為自動放棄胚胎。但現實是,主動續費的患者寥寥無幾。儘管生殖中心有權對無人理睬的胚胎做銷燬處理,但考慮到胚胎的特殊性,生殖中心一般儘量儲存。但近年來,選擇試管技術的患者越來越多,生殖中心已無法再“無限制”地儲存,這也是我國各地生殖中心都面臨的難題。

江蘇省衛生法學會副會長鬍曉翔表示,目前國內對冷凍胚胎已經有一個普遍的定性:胚胎總的來講是物,但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正是這所謂的“一定的特殊性”,導致當事醫院在處理上非常糾結。胡曉翔表示,法律應該明確冷凍胚胎的法律屬性、儲存與使用限制,將人工生殖的許可、管理及監督納入法治的軌道,而不是隻靠醫院與患者的一紙“協議”約束雙方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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