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雞加罌粟殼判刑 黑心老闆昧著良心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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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簋街的胡大以及西便門的謝士榮炸雞店。後經調查發現,炸雞店老闆謝士榮向雞肉醃料中添加了國家明令禁止新增的罌粟殼。北京青年報記者昨天獲悉,日前,西城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謝士榮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判決後,謝士榮上訴到北京二中院,二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炸雞加罌粟殼判刑 黑心老闆昧著良心做生意

進入二十一世紀,健康逐漸成為人們關注的頭等大事,追求健康逐漸成為所有人的時尚。當前,世界上還沒有人懷疑身體健康的重要性,因為大家都知道,失去了健康,一切無從談起。說起健康當然離不開飲食,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大家都知道病從口入的道理,食品安全關乎每個人的身體健康,決不能小視。

炸雞加罌粟殼判刑 黑心老闆昧著良心做生意 第2張

我國飲食文化歷史悠久,各地都有別具特色的美食,代表著一方風土人情,也因此吸引著飲食男女的趨之若鶩。據不完全統計,肉食中單就雞肉的製作方法就有一百多種,可見中國飲食文化的豐厚底蘊。人們愛美味,食美味,享美味,更重的是希望吸收美味中的營養,以此強身健體,但如果吃進的美味對身體有危害,那就適得其反

炸雞加罌粟殼判刑 黑心老闆昧著良心做生意 第3張

謝士榮現年33歲,從2012年7月至案發前,其一直在西城區西便門12號樓底商經營謝士榮炸雞店。2015年10月30日,北京食藥監局執法人員對炸雞店銷售的炸雞進行抽檢,鑑定發現其店內銷售的炸雞成品以及醃製的生雞、醃製料、炸雞用油等,均檢出罌粟鹼、嗎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成分。

檢方指控稱,謝士榮在明知罌粟殼不能新增用於食品生產的情況下,仍將罌粟殼作為調料醃製炸雞後進行銷售。今年2月26日,其被逮捕。

炸雞加罌粟殼判刑 黑心老闆昧著良心做生意 第4張

西城法院一審認為,謝士榮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為侵害了國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廣大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已經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因此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1萬元。二中院駁回其上訴,維持一審法院對其有期徒刑一年半的判決。

炸雞加罌粟殼判刑 黑心老闆昧著良心做生意 第5張

“使用罌粟殼醃製炸雞後,炸雞店的顧客明顯比原來多,還出現了很多老顧客,銷售形勢大好。”謝士榮稱,炸雞店每天出售添加了罌粟殼成分的炸雞100斤左右,從2015年3月到10月,銷售數量在10噸左右,炸雞店每天純利3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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