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管瘤的治療和用藥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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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療原則

血管瘤的治療和用藥原則

1.手術治療,侷限者可全部切除,範圍廣者可部分切除。

2.微波透熱治療,主要應用於海綿狀型。

3.放射治療,用於嬰幼兒毛細血管瘤和表淺的海綿狀血管瘤。

4.硬化治療,用於海綿狀血管瘤。

5.冷凍治療,用於楊梅狀及海綿狀血管瘤6.激素治療,用於嬰幼兒血管瘤7.血管內栓塞,用於蔓狀和巨型海綿狀血管瘤。

用藥原則

一般性手術的預防性抗感染選用磺胺類藥物(如複方新諾明)或主要作用於革蘭氏陽性菌的藥物(如紅酶素、青酶素等)。體質差或併發感染者常聯合用藥,較常用為:作用於革蘭氏陽性菌的藥物(如青酶素)+作用於革蘭氏陽性菌的藥物(如慶大酶素)+作用於厭氧菌的藥物(如滅滴靈)。手術前後感染嚴重或有併發症者可根據臨床和藥敏試驗選擇有效的抗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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