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鬧鄉政府索賠10萬:和我上牀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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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負責纔能有性愛”,這是一位80後女大學生趙茹的愛情宗旨。在她看來,既然相愛就應該負責,就必須兌現承諾。然而,更多年輕人主張的是愛情如遊戲,這其中也包括她的男友顏飛。於是,一場令人匪夷所思爲“禁果”維權的事件拉開了序幕。

女大學生鬧鄉政府索賠10萬:和我上牀要負責

前不久,綿陽市某鄉的鄉政府辦公室裏忽然來了一位不速之客。這名年輕女孩把被子鋪在辦公室的過道里,吃住都在鄉政府。只要一到上班時間,她就到一位叫顏如山的鄉幹部的辦公室理論:“我不管,要麼讓顏飛和我結婚,要麼讓他賠我的青春損失費……”

誰也想不到,這個淚水橫流大聲叫罵的年輕女孩竟然是一位80後的女大學生,而她嘴裏的那位叫顏飛的負心男人正是她交往了僅僅幾個月的男友。

一位受過高等教育的女大學生爲何會如此失態?她和這位叫顏飛的男人之間究竟有過怎樣的情感糾葛?她爲何要對男友的父親苦苦相逼?故事最後又會有怎樣的結果呢?

女大學生的態度:上牀就要負責任

趙茹,1981年出生在簡陽市的一個農村家庭。

趙茹有一個並不幸福的童年,父親對家庭的漠視以及母親辛苦的勞作,讓趙茹很小就有一個觀念:一定要找一個一心一意真心對待自己和婚姻的好男人,而且自己這輩子只會找一個男人、談一次戀愛,結一次婚。趙茹從小就格外懂事,雖然家裏很窮,但她從來就沒有放棄過自己的夢想,家裏拿不出學費時,她就暫時休學外出打工賺錢,賺到錢後再回學校復讀。就這樣,趙茹一路坎坷求學,24歲那年纔拿到西南交通大學的錄取通知書。

2008年3月,趙茹結識了同校同學顏飛,之後兩人正式成爲情侶。但由於趙茹24歲才進大學,她比同年級的顏飛大了整整6歲。

爲了賺取學費和生活費,趙茹長期在外面做兼職,經常要工作到很晚纔回到學校。顏飛看到女友這麼辛苦,很是同情。他告訴女友,自己家裏經濟條件不錯,他要在外面租房方便趙茹晚上休息,男友的體貼讓趙茹很感動。就這樣,兩個年輕人住到了一起。

雖然有了屬於自己的二人世界,可趙茹卻依然執着地認爲,這輩子只能有一個男人,有一次婚姻。因此,每次無論顏飛如何要求,到了激情時刻,她都會堅決地打住,不肯和顏飛發生性關係。趙茹對愛情的保守和堅持,讓顏飛暗暗懊惱,他常常半開玩笑半認真地對趙茹說:“現在這個時代,還有幾個女孩像你這樣,上個牀這麼多講究啊?”可趙茹卻總是一本正經地回答:“我就是這樣,上牀就要負責任!”#p#副標題#e#

執着叫板遊戲戀愛要爲“禁果”維權

雖然趙茹堅守愛情原則,可畢竟兩人共處一室,又是男女朋友關係。一天晚上,在顏飛熱烈地攻勢下,趙茹最終沒能堅守自己的防線,倒在了男友的牀上……

事後,趙茹痛哭流涕,哭了大半夜都不肯睡覺。顏飛見女友如此傷心,也很內疚,只得一遍遍地勸她別哭了,說自己一定會好好對她。趙茹反問道:“你怎麼好好對我?對我來說,這就是一輩子的大事,除非你和我結婚。”顏飛承諾道:“放心吧,我一定會善待你!”

這以後,趙茹常常會追問顏飛,是不是一定會和自己結婚,是不是肯定不會拋棄自己,正處於熱戀中的顏飛爲了哄女友開心,每次都給了她滿意的答案。

一次,趙茹對顏飛說:“你要發誓會愛我一生一世,如果變心的話,就要賠償10萬元青春損失費給我。”顏飛認爲這又是女友在跟自己耍性子,便笑着一口答應了。可過了幾天,趙茹突然拿給顏飛1000元現金,並鄭重地說:“這筆錢是我給你的保證金,你要保證你的愛情承諾一定會兌現,一定會和我結婚,如果不然,到時我一定會要你拿出10萬元錢來賠我,不然,我和你沒完沒了。”在趙茹看來,10萬元錢不是一個小數目,只有這樣顏飛纔不敢隨便離開自己。

大學畢業後,趙茹應聘到湖南一家企業工作,而沒有找到工作的顏飛則回到了綿陽。顏飛是家中獨子,家裏條件不錯,他很快就沒有了剛畢業時的那種緊迫感,暫時放下了找工作的念頭。男友的這種狀態讓趙茹非常心急,她認爲顏飛這樣繼續下去,以後怎麼可能成爲自己的依靠呢?雙方爲此開始爭執不斷,感情大受影響。

眼看男友對自己的態度越來越冷淡,趙茹心急如焚,她甚至特意請假趕到綿陽和顏飛見面,勸說他改變態度。可顏飛無法接受趙茹賦予的重擔,他根本沒有想到結婚生子那麼遠的問題,在他看來,趙茹比自己的父母管得還要多,他接受不了。顏飛有心要結束這段感情,他不回趙茹的短信,關掉了手機,讓趙茹找不到自己。

趙茹不知如何是好,只能再嘗試挽回這段感情。她一遍又一遍地撥打着男友的手機。終於有一天,電話打通了,可電話那頭的顏飛聲音冰冷:“我們分手吧!”

男友的話像一把刀插入了趙茹的心,她流着淚咬着牙說:“你別忘了,當初你說過要愛我一生一世,要和我結婚的。若你要和我分手,賠我青春損失費10萬元!”

大鬧鄉政府討承諾9萬賠償畫下句點

顏飛去意已決,趙茹決定自衛反擊。

當年5月9日,趙茹約顏飛到成都,談有關分手和賠她10萬元青春損失費之事。

聽到趙茹執意索要賠償,顏飛氣憤不已:“當今時代,有幾對男女是一戀愛就能結婚成家的,有多少男人只要上牀就要對女人負責的?又有多少情侶分手後,男的必須向女方支付青春損失費的……”顏飛拒不賠償這筆錢,趙茹氣得當場情緒失控,和顏飛大鬧起來。

顏飛的父母連夜趕到成都,把兒子接回了家。沒想到,趙茹隨後也跟着攆到了綿陽,找到了顏飛父母,要他們給自己一個交待。在顏飛父親和親友輪番勸解下,趙茹纔不甘心地離開了綿陽。可過了幾個月,趙茹又找回來了,要顏飛兌現承諾。

2011年中秋節那天,顏飛一家又在爲趙茹的到來頭痛不已。顏飛的父母商量之後,租車把趙茹送回了簡陽老家,打算當着趙茹父母的面,解決好這對兒女之事。沒想到,沒見到趙茹的父母,二人只能打道回府。

第二天,趙茹卻又回來了。顏飛父母無奈,只好躲着不見她。

趙茹記得顏飛曾經說過,他的父親顏如山是鄉政府的公務員,於是跑到了鄉政府,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近日,通過鄉鎮幹部以及民警的調解,顏飛其家人終於同意賠償趙茹9萬元錢。

(文中人名系化名)

法律看點

婚前性行爲不受法律保護

縱觀我國法律和司法解釋,對同居的規定早已由“非法”轉爲“中立”。也就是說,非婚同居在我國目前的法律框架下,並非違法行爲。同時,法律也未對男女雙方自願的非婚性行爲作出任何禁止性的規定,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的“忠誠”只是雙方的道德義務,並不具有法律義務的強制性特徵,完全靠人們的自覺遵守。

文中男女均是年滿18週歲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在行爲之前就應當明確:婚前性行爲並不受法律保護,既然選擇了法律真空地帶的生活方式,就應該自己承擔由此可能帶來的風險。

此外,我國合同法雖認可口頭承諾的法律效力,但有種種條件作爲限制。戀愛男女往往會由於一時的激情許下各種承諾,這種在雙方打情罵俏的對話中作出的承諾,很難判定有確實的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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