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山泉品質標準不如自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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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夫山泉“品質風波”繼續發酵。中國民族衛生協會健康飲水專業委員會祕書長馬錦亞昨天向記者確認,農夫山泉執行的標準的確不如自來水標準。他表示,任何瓶裝水企業都必須以國家強制性標準——GB5749《生活飲用水標準》為底線,若不能執行則有違反國家食品安全法之嫌。

農夫山泉品質標準不如自來水

質疑

優於自來水標準?

前晚,農夫山泉就“品質風波”發表宣告,堅稱“產品品質始終高於國家現有的任何飲用水標準,遠遠優於現行的自來水標準”。

但是,公開資訊顯示,農夫山泉執行的產品標準為浙江省標準DB33/383-2005,該標準由浙江質監局提出並歸口,由農夫山泉作為唯一的企業代表參與制定。簡單比對可知,農夫山泉執行的這一標準在有害物質砷、鎘的限量方面,均寬鬆於國標GB5749《生活飲用水標準》,其中砷指標限量甚至放寬到5倍。

“任何一個企業生產瓶裝水,都應該以國標GB5749《生活飲用水標準》為底線,這是一個基本要求。”馬錦亞表示,生活飲用水指的就是平常所說的自來水,“瓶裝水標準要求低於國標GB5749《生活飲用水標準》肯定是不允許的,而應該高於該標準”。

對於農夫山泉的“產品品質始終高於國家現有的任何飲用水標準,遠遠優於現行的自來水標準”說法,馬錦亞表示,不排除存在“企業執行標準低,但產品實際檢測值高於國家標準”的可能性,但是,執行標準低就意味著有些指標存在不安全的風險,“如果產品標準都不如自來水標準,何談健康和安全?”

馬錦亞昨天還向記者表示,農夫山泉產品標準不如自來水標準,有違反國家食品安全法之嫌。因為食品安全法第27條明確規定:食品生產經營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地方執法倒退?

馬錦亞昨天直言,從行業的角度看,低於國標的地方標準是不能備案的,地方衛生標準備案部門對低於國標的地方標準進行備案,是一種執法倒退行為。“在地方企業的非正常手段下,連國標要求都達不到的地方標準卻得以通過備案。而一旦通過了備案,就等於是合法有效的了。對這樣的事情,行業協會也非常痛恨。”馬錦亞稱。

馬錦亞還向記者透露,針對目前國內各種飲用水標準不一的問題,目前協會正在參與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定型包裝飲用水衛生規範的修訂,今後,凡是涉及定型包裝飲用水安全的標準,都要納入國家食品安全標準體系中。

記者昨天反覆撥打浙江省質監局標準化處、浙江省衛生廳的電話,但均無人接聽,發給農夫山泉的採訪提綱也未得到回覆。

進展

怡寶迴應指責

針對農夫山泉“幕後蓄意策劃者”的指責,昨晚,華潤怡寶食品飲料(深圳)有限公司釋出宣告稱:“我司從未以任何方式對農夫山泉宣告中所提到的做法予以任何形式的參與;作為一家有社會責任的企業,我司一貫反對任何企業不正視自身問題、推卸自身責任,通過利用媒體轉移公眾視線將自身危機轉嫁給競爭對手的任何行為;我司保留對農夫山泉採取法律行動的一切權利。”

記者手記

該來的,躲不掉

對於“品質風波”,農夫山泉在前天釋出的宣告中,將矛盾焦點指向競爭對手華潤怡寶幕後操作,是否如此尚有待調查。如果真有企業在幕後操作,惡意打擊競爭對手,那肯定是不道德的行為。此前也曾有過蒙牛攻擊伊利、魯花攻擊金龍魚等案例在先,最終實施這些行為的幕後操作者都被繩之以法,為業界和消費者所不齒。

不過,農夫山泉不能迴避的問題是:其參與制定並執行的浙江標準中,多項汙染物指標為何都寬鬆於國家標準?在公開宣告中,農夫山泉始終迴避其執行的產品標準是否低於國家標準這一最關鍵、最核心的問題,而是含糊地稱“產品品質優於國家標準”,試問,對於標準都不能達到國家標準的產品,“優於”二字從何而來,消費者又憑什麼相信?

農夫山泉委屈地責怪質疑者——“說農夫山泉標準不如自來水,嚴重損害了農夫山泉的聲譽”,但農夫山泉要明白的是,食品企業的聲譽應該由消費者來打分,企業首先要嚴格自律、誠信守法,否則就是自毀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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