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後男孩與老闆挖坑活埋欠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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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悉,王某的老闆張某被蘆某騙去30萬元人民幣,張某多次索要蘆某都不給。08年6月17日,張某得知久未露面的蘆某在大學路一個賓館內,便叫上王某、鄭某等人來到該賓館將蘆某架走。張某等人把盧某弄到一個會所裏毆打恐嚇,又將蘆某帶到黃河大堤上繼續毆打蘆某,後來在大堤上挖個坑,活埋蘆某。

80後男孩與老闆挖坑活埋欠債人

  後來由於坑太小,埋不下蘆某。張某等人將蘆某帶到迎賓路附近的招待所內拘禁。期間,張某等人還派人到賓館找蘆某的女友毛某索要欠款。毛某打電話報了警。

  08年6月18日傍晚,辦案民警將蘆某解救出來。並將在招待所內的張某等人抓獲。王某、鄭某兩人逃跑。08年10月15日,張某等五人因犯非法拘禁罪法院判處五個月到三個月不等的拘役。08年11月22日,市公安局網監支隊的辦案人員監測到王某正在徐寨的一個網吧內上網,公安民警迅速趕到網吧將王某抓獲。2008年12月15日,在逃的宋某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認爲:王某、宋某夥同他人爲索取債務,非法拘禁他人,其行爲已構成非法拘禁罪。依照我國刑法規定,判決如下:王某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八個月。宋某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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