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有哪些症狀 它的治療原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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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結核有哪些症狀 它的治療原則是什麼

結核病是由結核分枝桿菌引起的慢性傳染病,可侵及許多臟器,以肺部結核感染最爲常見。排菌者爲其重要的傳染源。人體感染結核菌後不一定發病,當抵抗力降低或細胞介導的變態反應增高時,纔可能引起臨牀發病。若能及時診斷,並予合理治療,大多可獲臨牀痊癒。

肺結核有哪些症狀

肺結核早期或輕度肺結核,可無任何症狀或症狀輕微而被忽視,若病變處於活動進展階段時,可出現以下症狀:

1.發熱:表現爲午後低熱,多在下午4-8時體溫升高,一般爲37-38℃之間。這時病人常常伴有全身乏力或消瘦,夜間盜汗,女性可導致月經不調或停經。

2.咳嗽咳痰:是肺結核最常見的早期症狀,但也最易使患者或醫生誤以爲是“感冒”或“氣管炎’而導致誤診。

3.痰中帶血:痰內帶血絲或小血塊,大多數痰內帶血是由結核引起的。

治療肺結核的原則是什麼

1.早期:已經確診的排菌肺結核,應及早進行治療,這樣除有利於病變修復,更重要的是可減輕對親屬和周圍健康人羣的傳染。

2.聯用:選擇兩種以上抗結核藥物組成化療方案,聯合治療可保證治療效果,並延緩和防止結核菌產生耐藥而導致化療失敗。

3.適量:藥物劑量過小不能殺滅細菌且易產生耐藥性,但劑量過大則易發生毒副作用而中斷治療。因此,必須遵照醫囑堅持服用規定劑量藥物才能完成預定療程,確保療效。

4.規律:在規定療程內嚴格按照化療方案規定的用藥次數相同隔時間用藥,儘量避免漏服或中斷服藥。

5.全程:按要求完成規定療程。若療程未滿停藥,會使治療失敗或造成復發。但超過療程無限期用藥,不但不能提高療效,且易產生毒副作用並增加不必要的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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